(吉隆坡20日讯)被控在7年前受贿大马原住民发展局(发展)副总监,今天在高庭获得无罪释放。
法官阿劳丁依斯迈裁决,42岁的尼斯拉尼斯兰被控接受一名商人贿赂高达7万600令吉表罪不成立,当庭释放。
供证前后矛盾
阿劳丁指出,控方第6证人尤索夫奥斯曼的供证前后矛盾,令法庭质疑其可信度。
被告共面对3项控状,第一项控状指被告在知道商人韩沙及公司与他的公务有关联,却依然接受韩沙通过第3者,即尤索夫的银行户头转账3万4600令吉给他,他被控于2010年7月6日在安邦购物中心的马银行分行犯下上述罪行。
被告所面对的第2及第3项控状,则是指他通过尤索夫的银行户头,两度接受韩沙的2万令吉汇款。
他被控于2010年12月6日及17日,在斯里白沙罗镇的大众信托有限公司犯下上述2项罪行。
他是在刑事法典第165条文下被控,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