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梳邦再也20日讯)在加拿大性侵超过30名女性的大马籍连环强奸犯西华古玛,将于本月29日获释,全国警察总长丹斯里卡立表示我国并没有法律可以约束他的自由。
“当一个人在国外干案并已接受该国的法律制裁之后,我国并没有相关的法律条文可以约束他的自由。”
卡立是于今早出席“安全行动10”的推介礼后发表谈话。
在加拿大性侵超过30名女性的大马籍连环强奸犯西华古玛(56岁),在该国服刑满24年后,即将于本月29日获释,对方会否被遣返回大马倍受关注。
西华古玛在1992年被判刑时,法官有谕令,他须在服刑届满后立即被遣返回大马。
西华古玛因在多伦多性侵逾30名女性,而在1992年12月21日被判罪名成立,判监24年;其中4名受害者未满18岁,最小的受害者只有14岁。
据了解,西华古玛的干案手法是以“里察威尔”或“莱恩汉特”的名字,佯装成模特儿经纪人、星探、专业舞者、律师及外交官员。
他以模特儿合约、电影或广告演出机会引诱受害者上钩,然后在饮料中下药迷奸受害者。
西华古玛也通过出售奇异宠物广告,诱骗受害者到住家底层,然后递上“加料”饮料,让受害者喝过后失去意识;他迷奸受害者后,再拍下她们的裸照。
西华古玛在1991年落网时,加拿大当局搜出他藏有一本“黑皮书”,书中记录了他对170名女性从0至10的“品评”;警方还在他的家中搜出处方药物、可卡因及色情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