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11日讯)涉嫌在过去6年没申报财产,去年1月遭人掳走后被烧尸的大山脚殷商拿督斯里刘永造遗孀今日在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下被控,她否认有罪,获准以2万令吉由2名担保人保外,案订12月20日过堂。
被告苏莱金(译名,41岁)是一名家庭主妇,她今早被带上北海法庭时,也大方面对媒体镜头。
她被指于2015年6月19日至9月1日期间,在布城总检察署14楼办公室因违反总检察长援引2001反洗黑钱、反恐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下发出的一项通告指示,即没有对于2010年1月1日至2015年4月30日期间所获得的资产给予签誓的书面解释,因而触犯相关法令第49(3)项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最高300万令吉、5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主控官诺哈希金向法庭建议让被告以5万令吉、2名担保人及扣押护照作为保释条件。
被告辩护律师惹日星则在求情时说,被告的丈夫拿督斯里刘永造去年被杀害,女被告必须负起抚养4名孩子的重担。由于考虑到家人及孩子的安全问题,所以举家迁往新加坡亲戚家居住,因此要求法官不要扣押被告的护照。
惹日星说,被告育有4名年龄分别为2岁、6岁、8岁及10岁的孩子,尤其是2岁的孩子需要母亲。被告在8月份获悉将被提控后并没有落跑,反而自首及全力配合。
“被告姑姑,即其丈夫姐妹尚居住在大山脚,他们也陪同出庭,所以希望法官降低保释金,因为一名育有4名孩子的单亲母亲需要缴付5万令吉的保释金的确太高,被告仅有能力负担5000令吉的保释金。”
主控官反驳说,当局经已追查被告许久,在3月份警方发出逮捕令后被告才现身。
“再说,被告基于安全理由而被迫迁往新加坡居住,不过警方并没有接获任何投报指被告面对人身安全的威胁,所以此说法并无法成立。”
惹日星则坦言,基于安全理由,家属也不希望坐以待毙等待悲剧重演,所以才无奈迁居。他本身及被告并不知道法庭已发出逮捕令,他们是此刻才获悉。
“再说,被告在第49条文下被控,并不是在第4条文直接涉及洗黑钱活动,被告只是没有呈报丈夫资产。”
主控官则说,无论是任何条文,只要涉及反洗黑钱法令都是严重罪行。当局是基于此案最高刑罚为罚款300万令吉,所以建议5万令吉的保释金属于合理。
法官诺哈雅蒂在聆听双方的论点后,最终允准被告以2万令吉及2名担保人保外候审,护照则不需要交由法庭保管。
新闻背景:
43岁的大山脚华裔商人拿督斯里刘永造于2015年1月10日遭掳走。警方于5天后在霹雳曼绒昔加里森林处发现一具焦尸,并证实死者为刘永造,其尸体约95%烧焦。
据了解,刘永造是1月10日下午驾驶车辆途经大山脚宋万庆万珠园路时,突然被一辆轿车拦截后遭为数不明人士拉到车外殴打一顿,再拉上车掳走而下落不明,刘氏失踪后家属未接获勒索赎金的要求。
刘永造早年从事烟草工业,后来进入矿业领域,是紫金矿业有限公司的董事主席,以及数家房屋发展公司董事,业务遍及国内外。
同时,他在国内多个州属包括彭亨州、登嘉楼经营矿场开发工程,热心公益,曾获彭亨州苏丹封赐拿督斯里勋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