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銮29日讯)涉嫌“侵占柔苏丹土地”的64岁园丘管理员袁福财,今日被判罚款3000令吉,逃过牢狱之灾。
袁福财因涉嫌非法侵占一片将近29.27公顷,即439亩的农业地,周日在刑事法典447条文(刑事侵入)下被控上居銮地庭,有关土地地主为柔佛苏丹依布拉欣殿下。在此条文下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不超过6个月监禁或罚款3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被告昨天对控状直认不讳,法庭定于今日下判,袁福财向推事莫哈末希达雅求情,希望推事能体恤他年迈及患有高血压,酌情处理。
推事在聆听控辩双方陈词后,判处袁福财在上述罪名下被罚款3000令吉。
袁福财步出推事庭时向记者表示心情如释重负,往后将铭记此教训。
至于昨日一同在此案被控的2名外劳,则因抵触1959/63年移民局法令6(3)条文(没有合法准证),分别被判监禁5个月。
此案另一名被告即华裔园主颜东初(62岁)则对刑事法典447条文及1959/63移民局法令第55(B)条文(聘请非法劳工)的控状否认有罪,周日以1万1000令吉保外,案订9月11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