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29日讯)轰动一时的动漫少女吴易甜谋杀案,今日进入第1044天,莎阿南高庭今日开始审讯,控方传召2名警方证人出庭供证,预料明日续审时会传召死者母亲上庭供证。
身穿蓝黄色格子衬衫的被告潘伟雄,今早被带往法庭在等候开庭时,与一位女子交谈甚久。他随后在进庭和离庭时,表现淡定也没有回避镜头。
根据控状,潘伟雄被控于2013年10月21日下午3时至4时左右,在格拉那再也千百家新村PJU1/4F路门牌665号的住家,杀害年仅15岁的少女吴易甜,抵触《刑事法典》302(谋杀)条文。
由于被告潘伟雄马来文欠佳,需要其律师张宝妮协助翻译,随后他表示明白控状。
在开审的首日,主控官所传召的2名证人,都是隶属警局的摄影师。2人一共拍摄6组照片,分别是警曹长阿都哈密和沙里曼。
被告辩护律师拉兹巴星今日也从主控官收到6份报案书,以及5组照片。
拉兹巴星要求主控官法丽扎副检查司,尽早提呈脱氧核糖核酸(DNA)报告,同时要求提供闭路电视的证据。
第一答辩人警曹长阿都哈密一共提呈5组照片共91张照片,包括弃尸的行李箱、谋杀地点、一辆货车、太平间解剖和嫌犯的照片。他是在再隆副警监的指示下,使用底片相机拍摄。
阿都哈密说,他随后把拍摄的底片交给其他人冲洗;拉兹巴星因此质疑,是否确定冲洗出底片里所有的照片。
阿都哈密回答指,他使用36张的底片,并确定所有照片都有冲洗出来,因为他对照过所有照片和底片。
此外,拉兹巴星也盘问阿都哈密,在拍摄照片的当下,是否有人比他更早抵达事发现场,而且证物是否曾被移动过。阿都哈密则回答,他是与法医同步抵达,无法确定证物是否曾被移动。
第二答辩人沙里里曼则使用数码相机拍摄,他于2013年10月22在被告住家拍摄10张照片,在把照片存档后,已把记忆卡内的照片清除掉。他是先抵达现场,法医随后才到。
法官拿督莫哈末阿兹曼择订明日上午9时30分续审;而原定于今日供证的死者母亲沈依玲,则延迟至明日才上庭。
动漫少女吴易甜于2013年10月21日到友人潘伟雄家学习制作动漫角色的模型时,疑遭强奸不遂及顽抗下,被哑铃攻击头部致死。吴易甜的尸体随后被装入行李箱内,丢弃在雪兰莪州哥打甘文宁某工业区的大沟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