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9日讯)大马导演陈翠梅较早前在面子书上,指称广告公司李奥贝纳(Leo Burnett)的《橡胶男孩》广告在未获批准下,使用她的故事构思。李奥贝纳公司今日针对此事,向陈翠梅及大荒电影发出律师信,要求撤回有关言论。
李奥贝纳今日发出新闻稿指出,陈翠梅在6月24日至6月27日期间,发表“我不敢相信李奥贝纳这种广告公司,竟然也在没有取得我批准的情况下,用了我的故事”的言论。
该公司说,尽管李奥贝纳较早前已向大荒电影指出《橡胶男孩》微电影,与有关故事的故事走向不同,但陈翠梅仍然通过面子书继续指控李奥贝纳公司。
“广告的重要元素如广告讯息、角色及个中情绪,都是公司广告剧本一部分。本公司曾在2014年与3名导演分享有关剧本。这些主要元素都不是陈翠梅或大荒电影提供的。”
李奥贝纳公司表示,陈翠梅蓄意通过社交媒体贴文打击李奥贝纳的声誉,主流媒体也已经开始报导有关事件。
“如果陈翠梅或大荒电影不愿撤回这些言论,李奥贝纳将严正看待这些指控,并将此事交给法庭决定。”
陈翠梅近日通过面子书的多篇贴文撰文指出,她是在2014年12月向Leo Burnett广告公司提出她的剧本及故事构思,尽管她后来被告知没采用,但她在今年2月接获当时合作友人的通知,该公司已经使用有关故事。
雪隆剧本作家协会(Penulis)揭露,李奥贝纳公司将让该广告报名竞逐坎城国际艺术节的最佳剧本奖;该协会主席阿菲柏乐莫通过面子书抗议,并要求坎城当局彻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