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4日讯)前吉隆坡刑事调查组主任拿督邱震华被控没有申报近百万令吉佣金一案今日开审,副检察司揭露,前者与妻子的月收入仅2万令吉,但却在我国拥有10个房产,同时也是多间公司的股东。
莫哈末阿斯纳维副检察司今日在地庭宣读邱震华的财产申报时透露,邱震华每月薪金为1万2000令吉,而其妻子的月收入则是8000令吉。
“他在国内拥有10个房产。在不动产方面,包括亚庇一间排屋、旺沙玛珠斯里肯南安公寓、蒲种一间住家、双文丹甘榜圣淘沙一间廉价店铺、马六甲柏迈镇一间店屋、吉隆坡美嘉路一间公寓、瑞士花园服务式公寓、孟沙南区服务式公寓。”
同时,他在吉隆坡及沙巴昆达山也拥有独立洋房土地。
拥有多家公司股票
此外,负责检控的布迪曼副检察司指出,当邱震华被指控洗黑钱时,并没有在宣誓书上如实申报财产,同时也没有透露收入及资产来源。
根据邱震华的资产申明,他和妻子拥有3项生意,同时也是多间公司的股票持有人,包括马航、云顶公司及F&N公司,总值超过64万6000令吉。邱震华与妻子也拥有5辆轿车,包括标致308及现代Sonata轿车。2人也为本身及2名孩子支付10份保单。
邱震华是于今年1月22日被带上法庭,在反洗黑钱及反恐融资法令下被控,惟他否认有罪,并获准以3万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
邱震华被控未遵循检察官于2013年12月23日援引2001年反洗黑钱及反恐融资法令第49(3)条文所发出的通知,于2014年1月8日通过宣誓书,申报高达96万1500令吉的佣金。
控状指他于2013年12月23日至2014年1月期间,在布城反贪污委员会总部犯下有关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