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4日讯)因涉嫌蓄意阻碍陆路交通局执法官员进行路检,3名华裔男子今日因妨碍公务罪名被提控上庭。
案中的3名被告分别是林吉传(30岁)、陈锐文(28岁)与陈宏辉(47岁),职业均是司机,他们今日在吉隆坡大使路第四推事庭面控时表示不认罪,推事莫哈末法依沙较后允准3人各以3000令吉另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人名皆译音)
根据控状,3人是于今年4月26日中午1时左右,在莎阿南大道阿旺柏沙休息站前,从吉隆坡往莎阿南方向处,蓄意阻碍陆路交通局执法官员进行路检,因此触犯刑事法典第186条文(妨碍公务),并可在相同法令第34条文下同读。
在此条文下罪成者,可被判2年监禁或罚款1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主控官诺嘉兹拉在今日的庭上表示,3名被告是在有关条文下被捕,因此不应获得保外候审;然而3名被告的辩护律师柏洛卡斯却向推事求情,指案中的3名被告均已成家,并育有孩子,希望法庭可以允许每人以2000令吉保外候审。
无论如何,推事最终允准3名被告每人以3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
此案中的3名被告,为警方于4月26日配合陆路交通局在全国展开取缔“狗仔队”行动时落网。警方在当日共逮捕16名被指为“狗仔队”的嫌犯,年龄介于21至46岁,并宣告侦破3个“狗仔队”集团。
警方此前指出,“狗仔队”专门为不法集团如卖淫与走私集团,以及罗里司机服务,负责通风报讯或刻意阻碍执法官员取缔,因此警方决意大动作取缔“狗仔队”,同时也宣布通缉另6名年龄24至42岁的“狗仔队”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