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灵再也28日讯)大马地产合作社公司(KOHAMA)执行主席拿督加里士嘉,今日与妻子和一名女性友人一同被控共35项洗黑钱罪名,涉及总额高达210万令吉。
现年50岁的加里士嘉、其妻子诺海占(44岁)及女友人诺娜迪亚(28岁),今日被带往八打灵再也地方法庭面控后,皆向法官慕尼拉表示不认罪。
时任布城地产发展合作社公司(KPHPB)首席执行员的加里,被控于2014年8月及2013年11月任职期间,通过收受Pro Speed Resources公司业主诺娜迪亚开出的支票,进行洗黑钱活动,而被控以3项洗黑钱罪名。
诺海占则被控15项洗黑钱罪名,她涉嫌于2013年11月及2014年4月,接收诺娜迪亚公司开出的支票,并存入本身公司Bedaraville的户口,进行洗黑钱活动。
至于诺娜迪亚则被控以17项洗黑钱罪名,她涉嫌于2013年12月及2014年8月,将收到的黑钱,存入本身Pro Speed Resources公司的户头。
3名被告是在2001年反洗黑钱及反恐融资法令(AMLA)第4(1)(a)条文下被控,若罪成可被判罚款最多500万令吉,或最高5年监禁,抑或两者兼施。
法官较后允许加里以2万5000令吉保释金,加上一名担保人以保释外出,此外被告也需向法庭呈交护照,并且每个月到警局报到。
此外,法官也允许诺海占及诺娜迪亚两人各以10万令吉保释外出,他们也需要各一名担保人,并每月到警局报到。
3名被告的代表律师为沙林罗斯里,法庭择定于今年5月27日续审此案。
在另一项案件中,加里也被控透过布城地产发展合作社公司管理的一马房屋计划(PR1MA),向一名承包商诈骗90万令吉。加里在聆听法官莫哈末卡米尔宣读控状后,表示不认罪。
控状表示,加里涉嫌欺骗48岁的房屋承包商卡玛鲁丁,向后者谎称他获选为主要承包商,以承包该房屋计划在森美兰州仁保的建筑工程,卡玛鲁丁因此向加里交付90万令吉的承包费用。
加里是于2013年11月22日及27日,在雪州梳邦再也布特拉高原第7区的商业中心内,触犯上述罪行。他的行为已抵触刑事法典第420条文(诈骗),若罪成可被判最高监禁10年,并可附加鞭笞及罚款。
法官较后允许被告以2万5000令吉,外加一名担保人保释外出,并且需要呈交护照及每月到警局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