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6日讯)涉嫌将手指插入女童私处,22岁青年被判监禁30个月!
来自武吉南眉的被告祖凯利拉萨,被指于今年5月23日晚上9时30分左右,在甘榜巴耶隆布再也一间住家内,用手指插入4岁女童的私处,抵触刑事法典第354(非礼)条文。
在此条文下一旦罪名成立,可面对最高10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刑罚。
被告对控状直认不违,他在求情时表示已对自己的行为深感后悔,基于早前曾遭遇车祸导致身体状况不佳,希望能获得轻判。
主控官罗斯里则说,此事已对受害者及其家人造成创伤,希望法庭基于公众利益给予被告严惩,让被告能够分清楚对错。
推事莫哈末阿斯里在下判时谴责被告的行为伤害女童幼小心灵,并要被告思考换做是自己的女儿遭遇类似对待,会有什么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