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25日讯)莎阿南16区一家餐馆Hameeds Corner的两名业主因为发出2000张不符合征收消费税的发票,今天被控上地方法庭。
两告被告分别是38岁的拉惹布聂斯和35岁的莫哈末披尔,共面对5项控状。
据了解,Hameeds Corner早在今年4月30日被控相同的5项控状,当时由拉惹布聂斯代表出庭。不过控方最终决定撤销对餐馆的控状,转而提控餐馆的两名业者。
这家餐馆坐落莎阿南16区的Suria Avenue公寓、第3-1-1单位的Hameeds Corner。
控状指出,两名被告于2015年4月7日至4月11日期间,凌晨12时至晚上11时59分左右,在Hameeds Corner,发出约2000张不符合2014年消费税法令第22条文,所规定的税务发票。两人因而抵触《2014年消费税法令》第33(2)(b)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的第96条文下被定罪。
2人获保外候审
一旦罪成,被告可被罚款最高3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2年,或两者兼施。
据了解,被告的代表律师S.塞尔凡准备在本周内入禀高庭,要求法庭撤销对其两当事人的控状和检讨保金事宜。
他表示,关税局消费税主任拿督苏博马廉和财政部副部长拿督蔡智勇早前已说明,安装销售终端系统(POS)的最后限期为9月30日,所以不应该对其当事人提控。
承审法官批准两名被告各以5000令吉的保金保外候审,并择定案件于6月23日再度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