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7日讯)玛拉教育基金局4个官员使用假文件申报公帐,结果遭吉隆坡高庭判处坐牢3年。
这4个官员是因为呈交假的机票收据,申报公帐时报大数,结果被控上吉隆坡高庭,结果高庭法官卡玛丁维持地庭的判决,既坐牢3年。
4名被告分别是玛拉教育基金局执行经理诺莱达(45岁)、财政助理经理莫哈末苏海密(46岁)、管理及员工助理经理朱克菲利(50岁)管理及员工助理经理,以及学生事务和学术助理经理诺玛瓦蒂(48岁)。
法官也加重4个被告的罚款,从原先的1万令吉提升到4万3125令吉。如果无法偿还罚款,就要面对6个月监禁。法官同时被告律师的暂缓申请,延迟执行监禁和罚款,直到上诉庭作出裁决为止。
2013年11月12日地方法庭,对4人被指控出示假的飞机票费用一案,判处3年监禁和1万令吉的罚款。他们被控在2010年4月使用两份含有假资料的文件,索取数额高达1万2125令吉的公干费用。
4名被告是乘搭经济舱飞往日本公干,费用实为3500令吉,他们却以商务舱的价格申报公帐。玛拉教育基金局财务办公室将此案带上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