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被告分别是莫哈末祖沙里尔苏海米(22岁)、莫哈末沙拉非莫诺(22岁)、阿兹兹艾查依布拉欣(22岁)。
他们3人被控在2012年3月9日,介于早上1时30分至2时30分之间,谋杀英文讲师查拉伊莉娜。查拉是一名残疾人士。
他们也被控在3月8日晚上11时30分至9日凌晨1时30分之间,谋杀查拉的父亲奥玛彼得(56岁,金融公司退休人士)。
3人是在蒲种金銮镇干案,并在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下被控,罪名成立会被判死刑。
另一被告获释放
在同一案件中,法官宣判另一名被告莫哈末沙万(22岁)无罪释放,因为初步罪名不成立。
阿都哈林在判词中指出,在聆听所有证人的供词之后,他认为谋杀动机充分,即第一被告莫哈末祖沙里尔是此案的策划人,起因是查拉伊莉娜的母亲遗失了首饰。
“根据死者母亲诺玛丽亚马末,很明显第一被告拿了首饰令他动起杀机,而要求其他被告杀死2名死者。”
“我认为证人的供词比较可靠,而3名被告的证人只是一味否认被告涉案。”阿都哈林续称,3名被告是在知情及了解后果之下干案的。
他表示,3名被告的证人供词没有办法挑起任何疑点,控方证人的口供却是一致的。
法官称须付出代价
“2名死者悲惨的离开人世,他们到底犯了什么错,而导致他们需要被杀害?第一被告是女死者的男友,虽然第一被告否认此事,但死者母亲发现了查拉写给被告的信函,证明了两人的关系。”
“为什么被告执意要杀死死者?每一宗好事或坏事都有报应,因此是时候你们3人对惨无人道的行为付出代价。”
“在第302条文下只有一个判决,因此我判处3名被告绞刑至死。”
在聆听判决后,3名被告与家人相互拥抱,莫哈末祖沙里尔的母亲一度晕厥而需要由其他亲人扶助。
诺玛丽亚与查拉伊莉娜的舅舅莫哈末沙在庭外对记者说,他们感到高兴因为正义得到伸张。
此案共传召32名控方证人及3名辩方证人问话。
此案控方为副检察司罗西达,所有被告的代表律师为莫哈末阿华、罗斯里再因、阿都哈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