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罗斯兰(28岁),居住在峇都古劳。警方接获投报后,于10日将他逮捕。
控状指被告于本月4日早上11时30分,在房内用舌头舐7岁外甥女的私处,被受害者的母亲发现,马上用尺打他,被告马上逃跑。受害者母亲较后据情报案。
被告今日在庭上认罪,触犯第354项条文(暴力猥亵罪),地庭法官莫哈末沙菲判被告坐牢2年及罚款3000令吉或以一年监禁代替。
此案是由莫哈末凯鲁警长主控。
被告罗斯兰(28岁),居住在峇都古劳。警方接获投报后,于10日将他逮捕。
控状指被告于本月4日早上11时30分,在房内用舌头舐7岁外甥女的私处,被受害者的母亲发现,马上用尺打他,被告马上逃跑。受害者母亲较后据情报案。
被告今日在庭上认罪,触犯第354项条文(暴力猥亵罪),地庭法官莫哈末沙菲判被告坐牢2年及罚款3000令吉或以一年监禁代替。
此案是由莫哈末凯鲁警长主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