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该3项控状,陈德熙(41岁)否认有罪,今日获推事庭推事戴安娜获准各以3500令吉保外候审。该案件副检察司是莫哈末哈菲斯,被告代表律师是徐添良。
12月4日过堂
在第一项控状,被告被控在2011年10月4日凌晨1时,在调和路一个建筑工地疏忽致死梁益光(65岁),在刑事法典304(A)条文下,一旦罪成,最高监禁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在第二项控状,被告被控在2011年10月4日凌晨1时,在调和路一个建筑工地疏忽致死周凤珠(76岁),在刑事法典304(A)条文下,一旦罪成,最高监禁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在被告否认有罪后,该两项控状订于12月4日过堂。
至于第三项控状,因为技术上出现问题,在控方要求下撤销控状。
该案件发生于3年前,调和路与琼花路交叉处一酒店建筑工地一架7层楼高的塔式起重机疑不堪暴风雨吹袭倒下,压毁两间双层战前老店及击裂大马海事执法机构大厦墙壁,其中一家老店是白铁店。
该事件导致当时正在白铁店内楼房睡觉的老员工梁益光被塌墙压毙。东主的母亲周凤珠于事后第26天动脑部手术后,昏迷不醒最后不治,而东主的父亲赖水源(70岁)则在2012年1月31日因脚部伤势发炎后病逝。
这是陈德熙及其公司因此事故,面对的第3宗案件。事发后,其发展公司已遭法庭罚款2万令吉。而在2013年7月2日,槟城高庭也裁决该公司需赔偿总额达84万4940令吉给受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