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是46岁的再也巴兰,被控于2014年2月至7月5日期间,在没有得到雇主的请示及批准下,将迈汀霸级市场曼锐分行的货品私下转售,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408刑事失信条文。
一旦在该条文下罪成,被告可被判最高14年监禁及鞭笞,以及罚款。
此案的副检察司是纳迪亚莫哈末依沙,而被告的代表律师是兰吉星,审理的地庭法官为鲁山陆菲。
地庭法官鲁山陆菲批准被告以10万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释,并把案件定于11月24日过堂。
被告是46岁的再也巴兰,被控于2014年2月至7月5日期间,在没有得到雇主的请示及批准下,将迈汀霸级市场曼锐分行的货品私下转售,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408刑事失信条文。
一旦在该条文下罪成,被告可被判最高14年监禁及鞭笞,以及罚款。
此案的副检察司是纳迪亚莫哈末依沙,而被告的代表律师是兰吉星,审理的地庭法官为鲁山陆菲。
地庭法官鲁山陆菲批准被告以10万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释,并把案件定于11月24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