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6名被告为17岁少年、33岁警员慕巴拉克伍长、35岁拖车业者里萨阿芬迪、35岁前军人诺丁斯纳比、38岁李汉杰(译音)及41岁拉文德星。
他们涉嫌在6月26日下午傍晚6时17分,联同其他数名人士,在沙叻秀陈秀莲路2路,绑架该名33岁商人,并索取79万令吉的赎金,触犯《1961年绑架法令》第3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死刑或终生监禁。
这6名被告,全部都不认罪。本案推事艾里沙里曼择定在10月21日续审此案。
这6名被告为17岁少年、33岁警员慕巴拉克伍长、35岁拖车业者里萨阿芬迪、35岁前军人诺丁斯纳比、38岁李汉杰(译音)及41岁拉文德星。
他们涉嫌在6月26日下午傍晚6时17分,联同其他数名人士,在沙叻秀陈秀莲路2路,绑架该名33岁商人,并索取79万令吉的赎金,触犯《1961年绑架法令》第3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死刑或终生监禁。
这6名被告,全部都不认罪。本案推事艾里沙里曼择定在10月21日续审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