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发生在吉兰丹的一宗童婚案引起社会高度关注,11岁的女童嫁给一名41岁男子,成为他第三任的妻子。警察介入调查,确定没有刑事犯罪,女童父母同意,不涉强逼成分。对于吉兰丹宗教法庭来说,童婚没有违法。一些地方领袖更指,要是硬性立法禁止童婚,那才是违背宗教教义。
这些以宗教理由来合理化童婚的说法,不单出现在马来西亚,就像在非洲东南部的内陆国马拉维(Malawi),他们有一个古老传统,当小孩到10岁左右,父母便会送他们进“启蒙营”,在这个被视为“成人礼仪式”的营会里,女孩们会学习做家务、煮食,甚至如何进行性行为、如何取悦男人。
受害者失去自由
营里的男导师把这些小女孩强暴,但当地人把启蒙营的活动视作“净化”的过程,用来洗脱孩童时代的依赖和幼稚,而演变为成熟的成人。营会结束,她们就成为“女人”了,接著这些只有10岁左右的女孩会结婚,成为别人的新娘,从此失去了决定自己命运的机会。
大部分马拉维女孩无法摆脱这样的命运,没有经历仪式,又或不愿接受婚姻的女孩,会被村里的人嫌弃。当年只有13岁的女孩班达(Memory Banda)却不愿妥协,她逃离了可怕的成人礼,村里人谴责她背弃传统,但她坚持不接受过早的婚姻,而她的妹妹在11岁时结婚,16岁便已是三子之母,经历了两段不完满的婚姻,现在独自照顾著孩子。妹妹过得毫不快乐,“她无法像小时候时,和我一起说无聊的笑话了”。
班达决心要为此做些事情,她找来妹妹和像她一样的女孩,把这些还是孩子的妈妈聚在一起,读书、写字,重拾学习之乐,也把自己在启蒙营的可怕经历写下来。她们开始到村里找村长、找领袖,要求这些有权力的成人禁止村里的启蒙营和童婚。
多来自贫穷家庭
从一村开始,到另一个乡村,再到马拉维的国会,班达和其他反童婚的领袖一起,向议员游说施压。在2015年,国会终于通过禁止童婚的法令,国家正式禁止18岁以下的未成年者结婚,违反者将被最高判处监禁十年。
法令颁布,也不是一劳永逸。马拉维仍有人继续维持童婚和“启蒙营”的“传统”,当地反对童婚的领袖回到自己的社区,阻止村民娶未成年女孩,他们亦同时争取女孩有更多的教育机会,情况才逐步的改善。
我们常常误以为童婚是宗教问题、是文化问题,但背后的关键往往是贫穷所驱使。这些女孩多来自贫穷家庭,没有机会接受教育、家里太穷养不起,好像除了结婚也没有更好的选择。
在城市、在物资充裕的家庭里,童婚的情况极为稀有,如果有选择,谁会愿意让自己十一岁的女儿出嫁?因此,若要禁止童婚,除了是立法禁止,还要处理儿童贫穷的问题。
罪成可判监鞭刑
童婚意味著什么?女孩太早失去读书的机会,经济难以自主,身体在未成熟下发生性行为,甚至怀孕,她失去与社会接触的机会,即使在婚姻里面对暴力,她们也难有保护自己的能力。如果童婚会为女孩们带来如此多的不幸,那本质上和虐待儿童有何分别?
去年,马来西亚国会朝野携手,合力通过《2017年性侵孩童罪行法案》,性侵孩童者将最高被判监禁20年及鞭刑。当时这道立法被视为朝野能超越党派的斗争,在保护儿童的问题上不被政治骑劫、也没有任何退让的余地。
但矛盾的是,我们的社会竟然同时容许童婚,接受这些本应在享受童年、在学校读书、在草地玩乐的孩子成为别人的妻子?如果连面对著如此强大的传统保守势力的马拉维,也能成功立法禁止童婚,那马来西亚怎会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