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华总会长廖中莱于5月29日在沙登马华区会党庆的宴会上透露,他已向首相纳吉建议在华人多的城市不妨考虑委任华裔市长或副市长,例如吉隆坡、新山及怡保等。
因为传统和现实使然,一直到今天槟州仍由华裔担任首席部长(顺序是联盟王保尼、民政林苍祐、国阵许子根及民联林冠英),不同的政党却没有改变华人主导政局的传统。
此外在1957年独立时,槟城乔治市市议会已升格为市(1957年1月1日),选出马华的吴源和出任市议会主席(当时尚未通过修正法令,将市议会主席提升为市长)。
1958年,由劳工党和人民党组成的社阵控制了市议会(全国的地方议会也在独立后全面举行市县议员选举),第一次出现反对党执政市议会,选出南玛纳旦为乔治市市长(法令修改后,已称为市长)。
民政巫统分掌槟威
1961年,社阵在15席中拿下14席,改由劳工党的黄添寿出任市长,在1963年的选举中社阵仍拥有15席中的9席,继续执政乔治市市议会,劳工党改派崔耀才出任市长。
但不甘被拉下马的黄添寿,于1965年在结合人民党与联盟的支持下夺回市长职一个短时期。
1965年,中央政府宣布冻结所有地方选举,并由各州政府接管市议会和县议会的操作。
乔治市市议会的市长也由首席部长兼任,从王保尼到林苍祐,直到1976年地方政府修正案出炉后,允许委任各级市县议员,也允许委任市县议会的主席或市长和合并地方议会。
1976年,林苍祐将地方议会重组,即乔治市市议会和槟岛乡村议会合并成槟岛市政局;而威省的三个县议会(威北、威中和威南)合并成威省市议会。
当时林苍祐委任了杜亚峇公务员出任槟岛市议会主席,而马来人担任威省市政局主席。
其后两地的市议会主席皆由马来人出任,慢慢变成巫统控制的“政治官位”。直到1990年大选后,才有了改变。
这一年林苍祐不幸败选,而反对党(行动党)直逼执政党(14-19席,民政只剩7席,马华零席),林吉祥却无法改朝换代,执政权仍归国阵。
此时马哈迪属意由民政党推举首席部长,但民政开出的条件是也要由民政党人担任槟岛市议会主席。就这样许子根及陈锦华双双出任首席部长和市议会主席(虽尚未达格,但民间仍称他为“市长”)。
华裔市长占少数
1996年,陈锦华卸职,改由丁福南(也兼州议员)出任,一直到1999年,市主席才回到公务员担任。不再分巫统主威省,民政主槟岛了(自从1969年由民政主政后,马华就无法争到市长之位。廖中莱未提及乔治市市长职归华人担任,大概是有所避嫌)。
其实在当时,有一个争议是:市长是否应由政治人物担任,抑或是非政治人物担任?但了解市长的权力相当大之后也就“同意”可由政治人物出任,以便有关政策必须面对选民。就不知道为什么在1999年后,又将市议会主席交给州政府秘书兼任?也许许子根可以回答这个“疑团”?
2008年槟城变天后,新任首席部长林冠英不作出改变,市议会主席仍然由公务员担任,而且全属马来人。
虽然行动党内有人失落,也希望回到民政时代,一位华人及一位马来人主政的局面。但在民间未形成一种压力,主要是华裔州议员够多,而且担任行政议员的也以华人为多,因此两地市议会主席(市长是不是华人)已不被认为存在著种族歧视了。
反之,行动党说它坚持的是民选市议员,却未能如愿以偿。就在这个时候,廖中莱提出了重视华裔担任市长的重要性。
虽然他的建议不会被反对党所认同,但放眼全国上下,华裔市长也实在太少了,除了怡保曾有李莱生(橡胶大王)及刘维汉出任短期市长外(马华推荐),下来的市长概由马来人担任了。唯一独特的是在独立后,人民进步党控制怡保市议会,而由SP辛尼华沙甘出任市长,直到1974年在大选中被击败。
华人政治地位下沉
至于吉隆坡(在独立时已不再举行议会选举),因此市议会主席一向是政府委任,后来升格为市,也未由华裔出任市长。新山不见得华人比马来人为多,也不可能会让出给华人当市长。既然没有前例,也就不可能会有破例。
有史可查的倒是在沙砂加入马来西亚后,沙巴的山打根从1995年起至今有下列华裔担任市长:梁晨光、艾德琳梁、杨文海及占士黄。
此后华人政治地位渐渐下沉。意料之外的是在去年,沙巴亚庇破例委任华人杨文海出任市长。
比较好的现象则在砂州,例如古晋南市、美里、诗巫及巴达旺都分别曾有田承凯(目前是曾召青(非党派人士)、赖权松(目前是俞小珊)、张泰卿及罗克强担任市长)。
在1970年,人联党加入联合政府,谋得一个副首席部长,但自从2006年的州选,人联党遭遇重挫后,华人也渐渐地失掉一些政治官位,甚至到今天连一个传统的副首席部长也保不住,反映出人联党的势力大不如前。
如果廖中莱要使他的建议有机会被重视,则马华就要使出浑身之术,强化本身的政治地位,否则一切要求都不容易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