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于1989年11月20日通过《儿童权利公约》,保障儿童在公民、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中的权利,这也是人类首次以国际公约形式将儿童人权纳入世界发展重要议题,如今距离公约通过已过去28年,各国在完成儿童权利的议程方面仍任重道远,在众多儿童权利受剥削中,儿童性侵成为无论是发达国家或是发展中国家均面对的全球性问题。
战乱导致儿童伤亡、童兵现象;贫穷落后使儿童接受医疗、教育的机会不均,这些儿童权利问题集中在非洲、中东、东南亚等特定区域,但儿童性侵不仅在落后贫穷地区经常发生,也出现在相对平和安稳的社会。
近日英国“互联网观察基金会”发表年度报告,指欧洲已成为儿童色情照片和视频的全球网络中心,全球60%儿童色情网站都存放在欧洲的网络服务器上,在2015年约57%涉及儿童性侵内容的网页可以在北美阅览到,要知道每个儿童色情内容背后都有儿童受害者,深刻反映了即便是发达国家也难以摆脱儿童性侵害这一毒瘤。
我国的综合发展算是能够排在东南亚前3名,但到今年才提呈国会的《2017年性侵儿童法案》,以更为严格和完善的立法来惩治罪恶。除了法律,我国还需要执法机构、父母和学校教育、社会宣传的多方配合才能有效打击儿童性侵,特别要消除权威强权施予的无形和有形压力,避免受害者噤声。
过去多起震惊国际的儿童性侵案,不乏名人、慈善家、神职人员、教师涉案,就像英国广播公司已故节目主持人萨维尔于2012年被揭发藉主持儿童节目,或参与慈善活动,对数百名儿童伸出魔爪;天主教在多国爆发出神父性侵儿童却受到梵蒂冈包庇的丑闻,我国去年爆发英国男子理查赫克尔以义务教师之名,于2006年至2014年期间在大马涉及强奸、性侵及非礼将近200名儿童。
这些罪犯拥有著代表一定权威的身份,处于弱势的受害儿童不敢或羞于举报,执法机构也碍于罪犯是名人和职业身份不愿意详细调查,家属及社会机构也因自身利益考量选择沉默,导致罪犯干案累累之余还逍遥法外,简而言之本应被保护的儿童受到成人世界的欺压,正义得不到伸张。
我们常称儿童为国家未来希望,保护他们免受性侵害,捍卫他们的权利,预防和司法度不能缺失,我们今天所走的每一步,都将决定每一个儿童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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