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你屋子的60年租赁地契到期了,尽管你多次前往政府部门申请更新地契,但政府只是敷衍了事没更新。几年后,政府突然说这片地已卖给私人发展商,然后以你“非法占地”为由,把你赶出住了几十年的屋子,你有什么感受?
这时有人说,地不是你的,被赶出去也理所当然;为何非法占用别人的地?过去几年没还地税还能继续住在这里,已赚到了,为何还要那么贪心?听到这些话,你有什么感受?
当你住在一间只租不卖的屋子,屋主只愿跟你签一年租约,必须每年更新。当你住了一段时间后,想要装修住得更舒服,但屋主不答应延长租约期限,坚持每年更新合约,那你还敢投下大笔钱装修吗?
我国许多农民就面对类似问题。有农民未持有农地地契,只持有每年更新的临时租赁准证(TOL)。尽管耕种数十年时每年更新准证都没问题,但数年前突然不获准更新,多次主动向政府申请却没进展,近期才突然发现土地以60年地契卖给其他人。
最近,耕种逾40年的霹雳金宝万邦刁湾农民被发展商逼迁。尽管往年申请准证都没问题,但2007年开始面对阻扰,2010年后再也申请不到准证,去年才突然发现土地早在2007年被卖了。
若政府要卖地,为何不优先卖给目前耕种的农民?即使地是政府的,是否就可随意卖给任何人,就好像那些屋子地契到期的人,是否随时被赶走?
若政府为了大众利益,把一些影响森林保护区、影响蓄水池及水源素质、引发土崩及水灾的土地回收无可厚非。但即便如此,政府也应人性化一点,为长久耕种的小农著想,换另一片地给他们,以免小农生计被断。至于其他没影响公众利益的地,政府理应优先分给现有小农。
若政府纯粹为了眼前短利,只想到卖地能进账多少,或卖给哪个朋党,那就不应该了。就算政府卖地是为了赚钱,为何不先问问现有农民是否要买?若他们有意出同样价钱,为何政府还要绕过农民卖给他人?
每年更新准证是一大问题。有些耕种方式需更大投资,如铲平土地、搭蓬、水耕法,若无法保证能至少耕种几年,多少人敢冒然投资?若投资几万令吉后无法更新准证,岂不是血本无归?因此,政府应发出更长期限的地契给农民。
粮食安全对国对民都很重要。食物自给自足就无需担心被逼进口昂贵粮食。因此,政府必须推广更多农业政策,如在土地政策上给予农民更多保障,如合法化长久耕种的农地、增加农耕地面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