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著国行以没有遵守《2013年金融服务法令》下的指令为由,向一马公司(1MDB)发出行政罚单,以及财政部接受一马公司董事局的总辞后,一马公司的丑闻,已经进入了另一个阶段,一个追究责任的阶段。
尤其国外多个机构,如美国、香港,瑞士及新加坡执法当局,也对一马公司的可疑转账展开调查;在新加坡,当局更冻结多个一马公司户头,同时两名涉及一马公司事件的人士,也因涉嫌洗黑钱,而被当局提控时,一马公司丑闻的源头,还能幸免吗?
这也证明之前朝野一些领袖的指控,并不是无的放矢。然而,在一马公司的源头国土里,除了公司被罚款、董事总辞外,至今还没有任何人因一马公司的管理弊端,而负上政治或刑事的责任,被送上法庭或惩罚。
相比起欧洲北部的小国,冰岛总理贡劳格松因“巴拿马密件”揭露其与妻子,在冰岛金融危机期间,利用离岸公司温特里斯(Wintris)隐藏数以百万美元计的投资,之后在反对党及民众压力下,宣布请辞,一马公司丑闻,以及其牵扯到的数十亿令吉的政治献金课题,涉及者所面对的结果,或许跟广大民众的期望有很大的差距。
这会否也与去年一马公司丑闻闹得沸沸扬扬时,前总检察长丹斯里阿都干尼被革职、反贪会官员被调动息息相关?毕竟,要对如此庞大及复杂的跨境转账活动展开调查,执法单位除了要有公正不阿的精神外,更不能缺乏精明干练,有杰出的搜证能力,而这一切还存在吗?
令人担忧的是,如果体制对涉及如此庞大金钱的弊案,从宽处理,会否等于在纵容贪污、诈欺等犯罪?因此,一马公司丑闻如何善后,将会是民众对当权者反贪腐的一个重要衡量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