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宣布明年6月之前不会调涨电费,看似让明年面对著消费税及燃油津贴合理化下物价高涨的民众,暂时舒缓了一口气,然而,这背后却是以政府承担16亿8300万令吉,做为代价。
依据能源、绿色科技及水务部长拿督斯里麦西慕所言,为了更透明地反映真正的电费成本,目前我国的电费是根据奖掖式管理(IBR)框架及今年1月起推行的“燃料成本转嫁机制”来确定。在这机制下,允许政府根据燃料及营运成本,每半年检讨电费一次。
因此,政府为了确保电费维持不变,就必须承担16亿8300万令吉的燃料及营运成本。然而国库里钱,其实也就是人民的钱,所以政府承担成本不让电费起价,也无形中等于变相的由全体民众来承担。
诚如部长所言,政府无法长期津贴燃料及营运成本,以让电费维持在低水平,而呼吁民众扮演好他们的角色,以应对未来电费调整的局面之际,政府又是否负起其应有的责任,选出最好、成本最低廉的供电商?
譬如政府是否应解释,为何一个连财务报告都连连出状况,而备受争议的官联公司一马发展公司,可在今年内一连夺下3项电力生产合约,尤其是在直接谈判下,批出的合约,是否就是成本最低的?而这种不通过竞标的合约,会否是导致未来电费成本高涨的理由,甚至不利于国内的发电工业的发展,而最终由民众来承担后果?
当政府呼吁公众扮演好他们的角色,如减少电源的浪费时,政府推动及拟定的发展政策,是否也是朝向节能环保的方向,是否有鼓励更环保、节能的工业发展?抑或是一边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一边鼓励民众节省能源,另一边厢却不断的允许或批准,消耗高能源的工业,如制铝、石化工业等的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