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18日讯)杂货店商家违反供应管制条例,以3令吉高出统制价售卖一公斤包装食用油,赚取丰厚利润,结果遭国内贸易及生活成本局(内贸局)官员取缔,并充公55公斤价值165令吉的包装食用油。
霹雳州内贸局局长拿督卡玛鲁丁发文告指出,内贸局官员根据投诉和情报,于昨天上午10时50分取缔安顺一间杂货店,怀疑该店以超出2令吉50仙统制品顶价,即3令吉售卖一公斤包装食用油。
他表示,为了证实有关投诉,官员伪装顾客向杂货店购买包装食用油,并从杂货店主的儿子口中得悉,一公斤包装食用油售价为3令吉,在确认无误后,穿制服官员随即走入店内,并展开取缔行动。
“经过搜查后,官员发现在置物箱一公斤包装食用油的标价为2令吉50仙,但在顾客付款时,却被征收3令吉。”
他说,当局根据《1961年供应管制法令》第8条文,要求店家呈报库存,同时即场充公55公斤总值165令吉的包装食用油。
他披露,此案将在《1961年供应管制法令》下调查,一旦罪成,罪成者个人可被判不超过100万令吉罚款或不超过3年监禁、或两者兼施;组织或公司将被判不超过200万令吉罚款。
他强调,内贸局绝不容许任何个人或公司以超出顶价售卖统制品,并且会采取更严厉行动包括控上法庭来对付涉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