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州18日讯)银禧老人院前信理员丹斯里陈国平起诉槟首长曹观友在银禧老人院事件中民事诽谤案的诉讼状,已经在1月10日通过曹观友代表律师,正式呈交给予首长。
陈国平今日发文告表示,根据法庭民事案程序,首长须要在接获诉状的14天内呈交应诉书(memorandum of appearance)。
“到目前为止,我的律师还没有接收到曹观友代表律师的应诉书。”
他说,槟城高等法庭已经订在1月24日,进行线上案件管理(e-review),届时法庭主薄官将会向双方律师发出指示,规定对方呈交抗辩书的时限。
他指出,案件管理,或是过去所谓的“过堂程序”,其实是民事诉讼案件的一个必经过程,让法庭积极监督控辩双方的案件进度,避免耽误法庭的宝贵时间,同时也可以避免辩方拖延法庭案件审讯的进度。
他表示,目前这个阶段,控辩双方的当事人都无须出庭,可以由各自代表律师出席案件管理程序。
“我相信,经过法庭审讯程序,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将会呈现的公堂上,让大家了解事实的真相,也知道谁在讲大话、讲骗话。”
陈国平起诉槟首长曹观友的诉讼状,主要是针对首长身兼银禧老人院信里员主席,在去年12月1日及6日的新闻发布会中所发表的言论不符事实,严重中伤其名誉。
陈国平在诉讼状向法庭申请发出庭令,禁止身为辩方的槟首长曹观友发表中伤、破坏名誉的言论。此外,控方也要对方在报章上刊登广告,无条件的道歉及赔偿名誉损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