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林15日讯)居林一家超市售卖的鲜鸡,比统制价卖贵1令吉40仙,结果遭贸消局罚款1000令吉。
吉打州贸消局主任阿凡迪指出,居林分局接获民众投报后,于今早9时30分前往该超市展开突击检查,发现超市内售卖的鲜鸡为每公斤10令吉30仙,其价格高过政府从6月6日开始至6月30日定下的鲜鸡统制零售顶价,即每公斤8令吉90仙。
“根据调查发现,业者以每公斤9令吉30仙向私人农场购买鲜鸡,同时也承认忽略政府已经将鲜鸡统制日期,从原本2月5日至6月5日,延长至6月30日。”
他说,该超市当时以超过统制价格,出售1000公斤或相等于市价8900令吉的肉鸡,抵触2011年价格统制品及反暴利法令第11条文。
他表示,执法员向业者开出1000令吉罚单,业者也当场缴付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