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溪大年15日讯) 居林一家超市的鲜鸡以每公斤10令吉30仙售出,比统制价8令吉90仙还贵,因此,遭贸消局罚款1000令吉。
吉打州贸消局主任阿凡迪指出,居林分局接到公众投报后,周二(14日)早上9时30分前往该超市突击检查,发现该超市每公斤鲜鸡的价格比统制价贵了1令吉40仙。
他说,政府从6月6日开始至6月30日,订下鲜鸡统制零售价格最高每公斤8令吉90仙。
“调查发现,业者以每公斤9令吉30仙向私人农场购买鲜鸡,同时承认忽略政府已经将鲜鸡统制日期,从原本2月5日至6月5日,延长到6月30日。”
他指出,调查发现,该超市当时以超过统制价格,出售1000公斤或相等于市价8900令吉的肉鸡,因此触犯了2011年价格统制品及反暴利法令第11条文。
业者较后当场缴还1000令吉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