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2日讯)截至去年杪,槟州政府向发展商收取的“槟州发展献金”共有逾2亿令吉!
掌管槟州房屋、地方政府及城乡规划事务的行政议员佳日星今午在槟州议会辩论环节中表示,在提供廉价屋及中廉价屋的政策下,兴建150个非可负担房屋单位的发展商,将被要求兴建30%可负担房屋。
他说,若无法兴建此类可负担房屋,槟州发展商将被征收12万令吉发展基金,外州发展商则是15万令吉。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槟州发展献金共有2亿1686万5023令吉。”
他说,这笔钱可作为兴建或重建廉价屋及中廉价屋、提供基本设施、购买发展商已建好的廉价屋及中廉价屋、维修费用等用途。
槟州反对党领袖拿督莫哈末尤索夫建议,州政府可通过这笔发展献金,兴建更多廉价屋及中廉价屋。
另一方面,峇眼达南州议员沙迪斯揭露,有发展商把只限出卖给本地人的廉价组屋,转换成劳工宿舍出售。
对此,佳日星表示,若有关发展商所获得的准证是兴建廉价组屋,就不可擅自更改,他将会彻查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