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11日讯)芙蓉土地局被指公器私用,利用州政府名义为一家发展商公司以低于市价一半的价格,向地主征用57英亩的土地,引起17名地主深表不满,认为做法及赔偿皆不合理。
其中6名地主今日申诉,某发展商因没依据州政府当年批准蓝图的规定,需保留45公顷,即111英亩土地作为坟墓保留地,为了“弥补”自己的错失,发展商竟然与土地局联手,闹出以低廉价格征用土地的风波。
位于巴当本那双溪哥巴被征用的57英亩农业地,原定市价每平方尺为8令吉80仙,如今土地局竟只开价每方尺4令吉20仙价格征用土地,令地主深感不满。
入禀追讨赔偿
地主们基于芙蓉土地局及发展商在不合理的情况下强制征用土地,已入禀芙蓉高庭追讨回应有的赔偿,同时也求助民主行动党森州主席兼芙蓉国会议员陆兆福及汝来州议员阿鲁古马。
拥有3.3英亩地的周诗聪指出,他们是于去年入禀芙蓉高庭,针对不合理赔偿提出上诉。
他说,根据芙蓉土地局在2014年发出的征用土地通知书中,清楚注明征用的土地将作为穆斯林坟墓场,后来却又更换成为公共用途!
“当时(2014年)我们曾寻找土地估价师到来估价,每平方尺土地市价为8令吉80仙。如今已过了4年,我们了解土地价格已再提升,但我们可以接受以当时的市价作为赔偿金。”
地主徐杏英则说,属于她的3英亩农业地,当时是一个果园,但芙蓉土地局在征用土地时,指果园价值是不可被计算里面,所以仅获得每平方尺4令吉20仙的赔偿,令她损失惨重。
她希望通过法律途经追讨赔偿,能够尽快有个结论;她也抨击芙蓉土地局及发展商公司的手法十分的不合理。
陆兆福斥森政府缺监督
民主行动党森州主席陆兆福针对农业地遭征用事件提出4大疑点,更抨击州政府没有监督好整个发展大蓝图,而芙蓉土地局更让发展商轻易“越界”征用土地?
助地主争取权益
他说,4大疑点分别为发展商联手土地局征用土地、土地开发后交给森州宗教局去管理、20年来没有监督此发展计划及当地仅有一个趋近饱和的华人义山,非穆斯林今后要埋在在那里?
他认为必须要厘清上述4大疑点,他讲协助这批地主争取应有的权益。
汝来州议员阿鲁古马则说,一旦被征用的土地作为穆斯林墓场后,与墓场为毗邻的160英亩发展中的NADAALAM花园屋价将深受影响,这将引起另一波的问题。
他指出,地主希望发展商能够作出合理的赔偿,同时,政府也有必要说出属于华裔、印裔及基督教徒们的墓场所在,避免日后因欠缺规划,以致墓场分散在各个角落,这是非常不理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