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12日讯)霹雳防范罪案及社区安全组代主任苏雷斯助理总监表示,霹州共有114个来自不同领域的商家参与“电眼安全伙伴计划”,如今首次获得当商的参与。
他指出,霹雳当商公会共有40多个会员,其中6个当商在今天参与“电眼安全伙伴计划”(Safe Cam),使参与人数增至120个商家,并期望其余当商全都参与该计划。
他续说,通过上述的计划,不但能拉近警方与商家的关系,为警方提供罪的情报,以协助破案,同时警方会频密到这些商店展开巡逻,防范罪案的发生。
商家来自怡保金宝
苏雷斯于周日上午在怡保一间酒家,与霹雳当商公会约50名会员展开对话会后,在记者会上如此指出。
6个签署“电眼安全伙伴计划”备忘录的商家是来自怡保及金宝。
出席者包括霹雳防范罪案及社区安全组副主任黄沐发副警监、怡保警区主任岑振强助理总监、怡保防范罪案及社区安全组主任拉萨里副警监、金宝警区主任黄光顺警监、霹雳当商公会会长罗润华、副主席何克恩及秘书张享华等。
以警察证辨真伪
较早前的对话会,苏雷斯表示,“电眼安全伙伴计划”是由房地部推动,由警方负责落实,签署此备忘录的商家,警方将频密巡逻有关店铺,以减低罪案。
当商询及警方到当铺取走典当物品充作罪案物证后,即使案件已经了结,但为何仍未归还当商,造成当商面对亏损。
岑振强回应说,警方向当商取走物品充作证物后,由于涉及法庭的提控程序,可能耗时多年。
所以有关物品未能即时归还当商,惟一旦法庭判证物乃贼脏,当商则无法取回。
询及警方向当商取走典当物品需要什么证明时,岑振强指出,警方在接获罪案投报后即开档调查。
警曹(Sarjan)及以上警阶的查案官必须向业者出示要取走的物品清单,并且给业者副本,业者也可以拍下查案官所取走的物品。
他指出,如果有人自称是警察欲到商家店铺进行搜查,对方必须穿警察制服,而且业者必须要求对方出示警察证,此外,业者可以联络警局局长及警区主任,以求证真伪。
来自司南马的当商询及,警方为何在上门调查时,扣留当店的职员,关进警局拘留室两三天及穿拘留室嫌犯的衣服,让人感觉其职员就是犯人,黄光顺说,那只是单一个案。
黄光顺表示,警方是在掌握实质的理由后才会作出扣留行动,并非滥用职权。
至于穿拘留室衣服,警方只是依照规矩办事,即使任何大集团董事,也将照样依规矩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