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18日讯)槟州政府目前已上载《2010年槟城资讯自由法》(以下简称槟资讯法)文件和资讯官名单及联系方式至州政府官网,惟仍缺包含申请和上诉明细的2个附属条令文件。
早于2012年2月2日宪报的槟资讯法,已于今年1月1日正式生效,惟州政府在包括执勤资讯官、申请柜台等安排上“慢三拍”的表现,引起非政府组织、在野党和媒体议论。
法令生效后,媒体曾即时造访位于光大的州政府柜台,但不但无法获得相关申请资讯,也不见资讯官执勤,不同单位的官员也对法令的执行程序一窍不通。此外,州政府也没有在官网上即时上载相关资讯。
据《东方日报》记者今日上网查询,发现州政府官网已上载槟资讯法完整文件和资讯官名单及联系方式,不过,并没有上载2个附属条令、申请和上诉表格样本等相关必要资讯。
资讯柜台已运作
由于缺乏相关资讯,公众仍无法从官网得知解密文件的申请程序和相关费用;也无法得知若申请被拒,该如何申请上诉。
根据州政府早前的说法,要索取本年的文件需收费50令吉、非本年的文件100令吉,每复印一页文件1令吉。就此,民众和在野党纷纷反映收费不合理。
另外,根据今日在州政府官网上的公告,位于光大3楼的资讯柜台已经在1月12日正式运作,工作时间是上午8时至下午5时,该柜台也有官员值班。
不过,根据了解,一旦槟资讯法文宣品、申请表格及程序完整出炉之后,原本设在3楼的柜台会取消,公众必须联络相关部门的资讯官以做出申请。
槟州是继雪州后, 全马第二个实行资讯法的州属。目前,雪州政府的网站上载了全面的资料,包括《2011年雪州资讯自由法》、宪报法令生效文件、2个附属条例;2012年法令执行指南和雪州资讯机构条例,申请表格样本和资讯官的通讯录。
公众如果对资讯法有疑问,可联络秘书署04-6505222或5662或电邮至ainiza@penang.gov.my或subamalar@penang.gov.my查询。
上载槟资讯法的州政府官网网址为http://www.penang.gov.my/index.php/pengumuman/3115-enakmen-kebebasan-maklumat-pulau-pinang-2010-fo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