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绒国会议员黄伟益表示,国会在2012年通过《2013年分层管理法令》,并于2013年2月8日宪报公布,但却还未有生效日期。
“目前这些法令卡在关节,各州政府必须在国会通过动议,授权给房屋部长,以委任分层管理仲裁庭的成员,包括主席、副主席及不少过20名的成员。”
他说,此法令下有3条可影响法律运作的相关条例还在修订中。
查封财产无说明
他指出,很多人关注有关法令,那些拖欠管理费等无法解决的问题,将可通过此法令解决。目前的解决方法是通过入禀法庭,但费用非常大。另外,管理层可申请查封令拖欠管理费屋主的流动财产,但却没有说明如何执行。
他希望房屋部尽快完成这项工作,同时也质疑为何该部至今还未获得各州政府的配合,将现有的房屋仲裁庭扩大。据他了解,北马区的分层管理仲裁庭将设立在槟城甲抛峇底。
他强调,成立分层管理仲裁庭必须获各州政府通过州议会动议授权房屋部长委任有关仲裁庭成员,否则不能聆审槟州入禀的个案。
他说,槟政府普遍上支持这项法令,但将要求中央政府在委任分层管理仲裁庭成员的人选方面考虑州政府的意见。
此外,黄伟益于周二召开“共管机构与管理层机构的高楼管理模式及2013年分层管理法令(中文)研修课程”新闻发布会。
他说,在《2013年分层管理法令》未生效前,已举办过一些以英文及马来文讲解这项新法令的课程,这次将以中文进行,让更多较熟悉中文的人士了解这项新法令。
“有关课程分为两部分,即共管机构与管理机构的高楼管理模式,以及第二场2013年分层管理法令的不同之处。”
他指出,这项课程由丹绒国会议员与丹绒社青团联办,将在11月9日(星期日)下午2时至6时,在光大5楼视听室举办,报名费为每位30令吉(包括茶点与讲义)。报名处是丹绒国会议员服务中心72-G,JalanAnson,10400PulauPinang。联络号码04-2270215、012-4200375及017-4994909。传真号码042278215。电邮mptanjong@gmail.com。截止日期为2014年11月5日。
出席者有执业律师林伟伦、丹绒社青团团长陈劲达及秘书王宇航。
延长收集联署管制共管电费
丹绒国会议员黄伟益上个月发起请愿书活动,以要求能源、绿色科技及水务部管制共管电费,该活动将延长多一个月,希望收集更多高楼共管机构及管理机构联署的备忘录,在国会财政预算案辩论环节时提呈这项请愿。
黄伟益表示,有关请愿书活动原本于10月15日截止,但很多高楼共管机构及管理机构要求给予足够的时间准备,因此将延长至11月30日,希望可收集更多的联署备忘录。
他指出,今年初电费调涨15%,明年落实消费税后,电费将再次调涨6%。高楼的走廊、祈祷室及管理层办公室等公共空间的电费于商业用途收费,这将加剧共管机构及管理机构的负担。
“至今我们收到380份已签署的备忘录,在获得槟岛市政局及威省市政局提供名单后,已根据州内共管机构及管理机构的地址寄出这些备忘录。”
他说,来自外州的共管机构及管理机构也可通过面子书facebook.con/NgWeiAik下载有关备忘录,寄至丹绒国会议员服务中心。
他表示,槟州共有165万人口,其中有93万4476人(57%)居住在高楼,若中央政府不管制共管电费,任由国能为所欲为暴利,很多高楼将面对电费高涨的问题。
他指出,目前接获的380份备忘录主要来自槟岛,也有一些是来自吉隆坡,另外第二批300份的备忘录将寄给威省的共管机构及管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