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日讯)净选盟(BERSIH)表示,联邦法院裁定2012年和平集会法令第9(5)条文违宪这项裁决,是大马人民、公民社会,以及长期以来为和平集会权利奋斗的所有人士的重要胜利。
净选盟指出,和平集会是受联邦宪法第10(1)(b)条文保障的基本人权,而相关判决也意味著,法律不应被用来压制人民的声音,或惩罚那些希望在公共空间和平表达立场的人。
“净选盟欢迎联邦法院今日裁定2012年和平集会法令第9(5)条文违宪。根据这项裁决,原本要求和平集会主办单位必须在5天前通知警方的规定已被失效,而不遵守这项规定,将不再构成刑事罪行。”
净选盟今日发文告强调:“这项胜利不应止步于法庭,而应成为全面改革和平集会法令的催化剂。该法律必须重新审查和修订,以真正反映宪法精神,并符合国际人权标准。”
“更重要的是,修法过程必须让利益相关者进行全面且有意义的参与,包括公民社会、法律从业者和其他相关人士。这样的参与不能仓促行事、临时拼凑,也不能成为没有实质意义的例行公事。”
净选盟强调,人民的声音必须在立法之初就被聆听与尊重,而不是等一切尘埃落定之后。
净选盟说,联邦法院的裁决也是对警方长期以来滥用第9(5)条文,打压社运分子和普通民众的严正警告。
“集会权不是对公共秩序的威胁,而是民主健全运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受到保障。”
净选盟指出,民众经常被劝说应使用正当渠道来表达意见,但在一个健康的民主制度中,和平集会本身就是一种合法、正当的渠道,与提呈请愿书、致函议员或国会辩论同等重要。
净选盟说,和平集会不是最后手段,也不是威胁,而是人民声音最直接的表达,必须获得尊重和保护,而不是受到打压或质疑其合法性。
“净选盟呼吁昌明政府以实际行动兑现改革承诺,确保和平集会法令的修订过程是透明、包容,并与联邦法院的裁决精神一致。如今在位的掌权者当中,有些人也曾经历过因集会受阻、因发声而被打压的痛苦。”
联邦法院今日裁定,2012年和平集会法令第9(5)条文违宪,即不得将集会主办方在未提前五日向警方提交集会通知视为刑事犯罪。
大马民主联合阵线(MUDA)前总秘书阿米尔于2022年被控未提前5天通知警方,就在吉隆坡国企十合购物中心(SOGO)外组织抗议活动,被控违反2012年和平集会法令第9(5)条文。
随后,阿米尔针对第9(5)条文提出违宪挑战,高庭则将宪法问题提交至联邦法院裁决。
要看最快最熱資訊,請來Follow我們 《東方日報》WhatsApp Channe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