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日讯)联邦法院今日将聆审总检察署针对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居家服刑附加谕令案,所提出的上诉申请。
总检察署是基于今年1月6日,上诉庭以2比1多数票,批准纳吉就其居家服刑附加谕令所提出的司法检讨上诉申请,并将案件交回吉隆坡高庭审理,推翻高庭早前驳回纳吉提起司法检讨许可的决定,而向联邦法院提出上诉申请。
然而,联邦法院于4月28日批准总检察署的上诉,并择定7月1日与2日聆审有关上诉。
以拿督斯里哈丝娜为首的联邦法院三司,是在聆听了总检察长拿督莫哈末杜苏基和纳吉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宜的陈词后,批准总检察署提出的上诉申请;另外二司味拿督扎巴丽雅和拿督哈妮帕。
哈丝娜在裁决中指出,总检察长提出的上诉准令达到1964年司法法令第96条所规定的门槛。
她说,之所以批准上诉是由于此案件涉及公共利益,同时攸关总检察长在司法审查初步阶段所扮演的角色,可以为法院在处理新证据或额外证据的接纳标准上,提供明确指引。
她表示,总检察长也获得准令,以针对纳吉在上诉庭,获准可为司法检讨安检提呈新证据的裁决提出上诉。
现年71岁的前首相纳吉因挪用SRC国际公司资金罪成,于2022年8月23日获判监禁12年及罚款2亿1000万令吉,目前正在加影监狱服刑。
特赦局在2024年2月2日宣布,纳吉的刑罚减半,即监禁12年减至6年,罚款2亿1000万令吉减至5000万令吉,这也意味著纳吉最快可在2028年8月23日出狱。
同年4月1日,纳吉入禀高庭申请司法审核,声称第16任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在下达特赦令时,还允准其以居家服刑的方式服完剩余的6年刑期。
他寻求法庭谕令政府等七造,说明这份志期2024年1月29日的御旨附录究竟存在与否,同时要求政府让他以居家方式服刑。
纳吉也寻求另一项庭令,也就是如果此附加谕令存在,所有或其中一名答辩人必须马上执行它,并将申请人由加影监狱转移至其位于吉隆坡的住家,以通过居家服刑方式,完成剩馀的刑期。
2024年7月,吉隆坡高庭驳回纳吉的这项司法检讨准令申请,因法庭发现支持纳吉主张的4份宣誓书,包括巫统主席拿督斯里阿末扎希和副主席拿督斯里旺罗斯迪,都属于“听闻”;而纳吉随后于同年7月9日提出上诉。
高庭将于今日审理 总检察长起诉依山加里尔藐视法庭案
另一方面,高庭法官慕尼安迪也将于今日,就总检察长起诉对巫统前最高理事会前依山加里尔藐视法庭案做出裁决。
总检察长是在2023年12月28日入禀法庭,针对依山加里尔于2023年9月30日,在马来亚邮报的面子书专页所播出的题为“正义市政会议:为了谁的争议”的讨论中发表的言论,提出藐视法庭的申请,要求法庭针对依山加里尔藐视法庭的行为启动拘押程序,将其监禁或罚款。
依山加里尔被指控在前首相纳吉涉及的一马发展公司案件及SRC国际公司案件中,直接或间接发表指法官柯林劳伦斯,及法官纳兹兰存在偏见的言论。
同时,依山加里尔也被指质疑联邦法院首席法官敦东姑麦蒙为首的5民股自高法院法官,在SRC国际公司案件最终上诉作出不公平的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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