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打峇鲁25日讯)吉兰丹州宗教司拿督莫哈末苏克里表示,在钓鱼比赛、鸟鸣比赛和玲珑鸡比赛等比赛的奖金,若来自参赛者报名费,将可视为赌博。
据《新海峡时报》报导,苏克里指出,若奖金来源于第三方赞助或捐赠,而非来自报名费,则该比赛不被视为赌博。
“举办钓鱼比赛或任何类型比赛的基本规则是,只要符合伊斯兰教法准则,都是允许的。然而许多组织者并不了解这些规则。如果奖金是由未参与比赛的第三方赞助的,则是允许的。”
“如果比赛收取的报名费专门用于获奖者奖金,则被视为违教,因为它属于赌博,违背了伊斯兰教法中“公平回报(iwad)”的概念,该概念只对获奖者有利。”
他表示,任何有意组织或参加此类比赛的穆斯林,必须确保活动不涉及赌博或欺诈行为,以符合伊斯兰教义。
他也提醒公众,吉兰丹《2019年吉兰丹伊斯兰刑事法(I)》第37条明确规定涉及赌博的罪行。
根据该条款,任何个人赌博或被发现身处赌博场所,无论其是否参与;或任何个人在其拥有的场所组织、提供场地或允许赌博活动,均属违法。
一旦罪名成立,可能被处以最高3000令吉罚款、最高两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据了解,就本条而言,“赌博”包括任何涉及投注的游戏或比赛,这类比赛在吉兰丹民众,尤其是男性中很受欢迎,这是他们消磨时光的一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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