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6日讯)高庭今日批准前首相丹斯里慕尤丁,将他所面对的7项涉嫌滥权与洗黑钱的控状,从地庭移交至高庭审理。
高庭法官拿督莫哈末贾米尔在聆听了申请人慕尤丁的代表律师郑宝德和控方代表拿督旺沙哈鲁丁副检察司的陈词后,作出上述裁决。
法官贾米尔裁定,慕尤丁的案件符合刑事程序法典第417(1)(b)条文的规定,因此允许将其案件移交高庭审理。
“我已聆听申请人的申请,阅读了申请人和答辩人提交的宣誓书,也已考虑双方的陈词。申请人符合刑事程序法典第417(1)(b)条文,将其案件移交高庭审理的规定。(控状中的)3项法律问题是属于极其复杂的法律问题。”
他说,尽管他充分相信地庭法官拥有处理此案的法律知识和专业能力,但考虑到这3项法律问题的复杂程度,交由高庭审理更为适合。
法官贾米尔较后择定此案于7月14日重新过堂,并由副主簿官安排高庭审理。
同时,旺沙哈鲁丁表示,控方将对上述裁决提出上诉。
慕尤丁于4月4日,以案件涉及异常复杂的法律问题为由,申请将7项涉嫌滥权与洗黑钱的控状,从地庭移交高庭审理。
慕尤丁在本案中被控4项滥权罪和3项洗钱罪,涉及金额2亿3250万令吉。
2023年8月15日,高庭以控状含糊且毫无根据,撤销慕尤丁的4项滥权控罪,惟这项裁决后来遭上诉庭推翻,并发还地庭审理。
4项滥权罪中,慕尤丁被指在担任首相兼土团党主席期间以权谋私,为土团党收受来自3家公司和一人总额2亿3250万令吉的贿赂,抵触《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23(1)条文。
这3家公司分别是Bukhary Equity私人有限公司、Nepturis私人有限公司、Mamfor私人有限公司,以及个人拿督阿兹曼。
他被控于2020年3月1日至2021年8月20日期间,在布城联邦政府行政中心首相署首相办公厅犯下上述罪行。
慕尤丁也被控从Bukhary Equity公司获得总额1亿9500万令吉的非法活动收益,有关款项分别于2021年2月25日至7月16日,以及2022年2月8日至7月8日期间,在中环路联昌银行吉隆坡塔分行汇入土团党的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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