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16日讯)前槟州首长林冠英夫妇与女商人彭丽君所涉的外劳村滥权案,今日在槟城高庭进行案件管理。高庭司法专员罗菲雅决定将案件展延至9月19日过堂。
相关案件目前仍处于案件管理阶段,3名被告,即林冠英、周玉清和彭丽君今日并未亲自出庭,由代表律师雷尔的律师团队代为处理。
此案主控官则是赛法依札、阿斯洛夫及沙菲克夫。
早前,3名被告针对本案提出撤销控状的申请,惟于今年5月3日遭高庭驳回。
林冠英与夫人周玉清及彭丽君曾涉及低价购屋案,在2018年获法庭宣判撤销控状,无罪释放。辩方基于控方又引用相同证据,换上新控状(外劳村滥权案)再次提控 3人,属于重复控告的做法,所以申请撤销控状。

当时,槟城高庭司法专员罗菲雅指出,两起案件细节与证据有所不同,包括日期和被告身份,因此高庭驳回撤销案件申请。
2020年8月11日,林冠英、周玉清和彭丽君涉嫌滥权,将价值1160万令吉的外劳村计划工程,颁给与彭丽君有关公司,3人被控上法庭。在2023年3月23日的案件管理中,该案件已从威省地庭转到槟城高庭。
林冠英是在2009年反贪会第23(1)条文(滥权)下被控,他被指当时身为槟州首长及槟州发展机构董事主席,滥用职权通过Excel物业管理及顾问私人有限公司向周玉清支付价值37万2009令吉,以确保Magnificent Emblem私人有限公司获得在柔府和峇都加湾兴建外劳村项目。
周玉清被控于2013年10月7日至2016年3月3日,收取3笔共37万3009令吉的非法款项,彭丽君则被控在林冠英的滥权索贿罪行中串谋,抵触反贪会法令第28(1)条文。
要看最快最熱資訊,請來Follow我們 《東方日報》WhatsApp Channe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