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4日讯)一名男子去年强奸残障女儿,而被判处25年监禁及10下鞭笞,今天上诉庭驳回其上诉申请。
由拿督阿末再迪为首的上诉庭三司,驳回这名38岁男子针对巴生地庭于去年11月30日裁决所提出的最终上诉。
阿末再迪表示,上诉人所犯的罪行非常严重,因为受害者不仅是上诉人的亲生子女,而且还是一名残疾人。
“这不是上诉人第一次这样做,因为他对受害者的姐姐做了同样事情。作为一名父亲,本应该照顾和保护孩子。”
“针对自家人的强奸罪案越来越普遍,法庭之前的判决是合理。我们认为上诉庭没有任何理由干涉之先前判决。因此上诉人的上诉被驳回。”
承审此案的另外二司为上诉法官拿督阿兹曼及高庭法官拿督诺林巴达鲁丁
该男子的服刑日从去年10月27日的被捕日算起。
该名男子于去年10月11日晚上约8时30分至9时之间,在雪州沙白安南县的住家内强奸其14岁的亲生女儿,他于同年11月1日被带到巴生法庭面控,并被判处25年监禁和10次鞭笞。
他还被勒令在监禁期间接受心理谘询,并在服刑后接受警方监管两年。巴生高庭今年1月31日,也维持原判。
在今日的庭审中,副检察司阿兹尼称,主审法官判处上诉人25年监禁是合理的,并且与上诉人所犯罪行相称。
“虽然上诉人已认罪,但所犯罪行严重,对于上诉人的令人发指行径,任何惩罚都无法恢复受害人的尊严和纯洁,而上诉人也是受害者的亲生父亲。”
他表示,受害者是一名有学习困难的残疾人,犯罪行为是在受害者在家时实施的,而家本应该是受害者的避难所。
“这种犯罪行为连在自己家里都能发生,还有哪里是安全的地方。上诉人不仅违背了其作为父亲的信任和责任,而且还未能控制住自己的欲望,导致孩子遭受痛苦和精神创伤。”
他说,上诉人还强奸受害者16岁的姊姊,而被判处25年监禁。
上诉人来自雪州法律援助基金会委派的代表律师依兹琳认为,25年的刑期太高,并要求法院减轻刑期
“上诉人还有另一起案件,因强奸另一名女儿而被判处25年监禁和10下鞭笞,如果维持25年监禁,上诉人将需服刑50年。”
“监禁时间过长将使上诉人很难回到家人身边,也很难找到工作来养活家人,包括他70岁的母亲和他的4个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