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9日讯)交通部长陆兆福宣布,所有在大马从事海底电缆维修、安装、维修工作的船舶,将可豁免沿海贸易政策,将于6月1日生效。
陆兆福今天发声明说,这项豁免是根据《1952年马来西亚航运条例》第65U条文作出。
他说,沿海贸易政策豁免的公报将在6月1日生效,这项豁免旨在促进我国网路技术基础设施的投资。
他表示,自2020年以来,我国和国际科技公司一直认为,政府需要采用更先进的监管框架,以促进对科技业的投资。
“团结政府致力于加速大马数位基础设施的发展。”
“部长行使《1952年马来西亚航运条例》第65U条文所赋予的权力,在大马海域从事海底电信电缆安装、维护和修理的船只,豁免本条例第65KA(1) 规定的沿海贸易政策。”
同时,陆兆福指出,应砂拉越政府的要求,从砂劳越任何港口向西马、纳闽和沙巴任何港口运送货物的船舶,也豁免沿海贸易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