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7日讯)联邦法院前首席大法官敦劳勿斯今日正式成为马来亚高庭的执业律师。
72岁的劳勿斯是由高庭法官拿督旺阿末法利批准授予律师资格。
旺阿末法利向劳勿斯表示祝贺,并在致词时指出,法律界不会对呈请人(劳勿斯)感到陌生,因为他成年后都在为国家服务。
“当你与客户打交道时,永远记住两件事。首先是沟通,我认为主动的沟通对律师来说,确实很容易做到,但很少有人真正做到这一点。
“无论是否重要,都要向客户提供最新的进展,这是表明责无旁贷的好方法,这可以帮助他们感觉到,你真正关注他们的问题。
“第二,除了主动展开清晰的沟通之外,你还必须确保你的客户,准确的理解你可以为他们做些什么,控制期望是至关重要的一环,以避免日后的失望。”
“不要做出无法兑现的承诺,因为这会削弱客户的信任。简而言之,设定切合实际的期望并告知客户其背后的原因,这样会更好。”
上诉庭前主席丹斯里祖基菲里阿末在今日的仪式,为劳勿斯披上律师袍,并由律师拿督哈法利赞提名他取得律师资格。
哈法利赞指出,劳勿斯经验丰富,曾任副检察司、高级联邦律师、法律顾问、推事和地庭法官。
“我对呈请人所具备的经验和知识充满信心,他将证明自己是‘兼得其优’,在法官席和律师席上,都能有出色的表现。”
他说,劳勿斯以严肃独立的思维著称,并做出睿智的判决,以及引用2009年涉及拿督斯里赞比里博士和拿督斯里尼查的霹雳双包大臣案例。
第二律政司拿督苏扎娜代表总检察长和律师苏希达玛拉代表大马律师公会,她们不反对劳勿斯出任律师。
劳勿斯于1951年出生在森美兰,他从2017年4月起担任首席大法官,并在2018年7月退位。
他于1976年毕业自马来亚大学,并考获法律学士学位,以及在2011年9月至2017年3月期间,担任上诉庭主席。
在1994年,劳勿斯受委为吉隆坡高庭司法专员,并在1996年受委为高庭法官,接著在2006年升任上诉庭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