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11日讯)前财长林冠英起诉槟州各姓氏宗祠联委会前主席张威如诽谤胜诉,高挺谕令张威如需赔偿7万5000令吉。
林冠英代表律师西蒙指出,槟城高庭司法专员阿兹占亚沙,在考量双方的陈词后,裁决答辩人张威如诽谤成立,需赔偿林冠英共7万5000令吉,即6万令吉普通损害赔偿、1万5000令吉堂费,另加5%利息,从入禀日算起。
此外,高庭也对张威如发出永久禁令,禁止他通过任何媒介,继续对林冠英发表任何诽谤性言论。
林冠英于2019年担任财政部长时,就槟州各姓氏宗祠联委会前任主席张威如发表的欠税禁出境言论,于2019年10月30日入禀法庭,起诉张威如诽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