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6日讯)上议院主席丹斯里旺朱乃迪认为,应该废除鞭刑,并以更人道的方式取代。
他是针对上周高庭裁定麻坡国会议员赛沙迪犯下挪用资金、洗钱和失信罪,并判处其7年监禁及鞭打2下的刑罚一事,这样回应。
旺朱乃迪曾在国阵政府执政期间,于2021年8月至2022年11月担任法律部长,并在当时对鞭刑进行了审查。他认为,鞭刑是不人道且过时的做法。
“拟议的修正案将废除或减轻惩罚,例如根据伊斯兰教法实施处罚。至于法官也无法酌情减轻刑罚,因为这将由法律决定。”
然而,他指出,这项审查无法完成,并在去年全国大选后放弃了这项举措。
他指出,在实施任何改变之前,应当进行适当的研究。因为执法机构不同意废除这项刑罚。
“一些法律团体认为,鞭刑是一个很好的威慑手段。因为目前监狱的环境限制比过去少,仅靠坐牢是不够有效的。”
他补充,一些改革实施过后,监狱生活变得更加舒适,而许多犯罪分子发现监狱生活容易忍受,且不介意被监禁。
或可用伊斯兰鞭刑取代
对此,他指出,如果不废除目前的鞭刑,那么可用伊斯兰鞭刑作为目前制度的替代品。
“这与目前所使用的粗暴行动不同,这种鞭打刑罚更轻,仅起到警告的作用。伊斯兰鞭刑不会损害健康,因为这不会太痛苦,也不会使皮肤破裂或留下疤痕。”
他补充,只有在针对强奸、持械抢劫和绑架等严重的罪行,才能够使用更严厉的鞭刑。
另一方面,全球联合会副主席彼得约翰表示,首相署(法律及改革事务部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应当确保废除鞭刑。
“鞭刑是一种野蛮的做法,这使大马与国际社会人权组织的提议格格不入。这是19世纪殖民统治时期的旧有制度。这在现代社会中也没有立足之地,尤其是针对商业犯罪。”
他说,许多曾实施鞭刑的国家在发现鞭刑侵犯人权后就已经废除了它。他指出,这种惩罚是一种羞辱,并常常给罪犯留下终身的伤痕。
“在罪犯服完型期并回归社会很久后,它就会留下痕迹。因此,刑罚应与罪行相称。虽然我们痛恨一切形式的腐败,但请记住,赛沙迪也将被判处入狱7年,并处以巨额罚款。”
他指出,在赛沙迪的案件当中增加鞭刑太过分了;因为法庭并没有针对其他涉及类似或更严重的腐败行为的政客施以这么严重的惩罚。
他建议,法庭本可以判处赛沙迪更长时间的监禁;因为监禁足以提醒他对社会的亏欠。
“法庭不应该表现得比所惩罚的罪犯更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