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3日讯)高庭允许联邦直辖区伊斯兰教理事会(MAIWP)及柔佛伊斯兰教理事会(MAIJ)的申请,以介入幼儿园教师英迪拉及其馀13人,挑战州属法令允许父母单方面为孩子改教的有效性诉讼。
高庭法官阿末卡玛同时也以没有法律依据为由,驳回了联邦直辖区伊斯兰律师协会(BPSWP)介入诉讼申请。
此案件择定于11月20日进行案件管理。
英迪拉是于2009年6月9日入禀高庭,告结婚17年的印裔前夫莫哈末里端(原名柏南那登),在她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决定为3名当时只有12岁、10岁及1岁半的子女改信伊斯兰教,藉以争取抚养权,双方因此展开长达9年的司法斗争。
联邦法院在2018年1月29日针对英迪拉3名子女改教案作出标杆性裁决,法院决定维持怡保高庭于2013年的判决,即撤销英迪拉3名孩子信奉伊斯兰教的证书。这也意味著英迪拉的孩子,现在并不是穆斯林。
以上诉庭主席丹斯里祖基菲里为首的联邦法院五司最终一致裁决,18岁以下孩子改教须获父母的同意,父亲或母亲不能单方面为孩子改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