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4日讯)前首相丹斯里慕尤丁已向法庭提交要求撤销3项总额2亿令吉的Jana Wibawa案洗黑钱控罪的申请。
慕尤丁要求地庭宣判他在这3项洗钱控罪中无罪释放,而不是“释放但不等于无罪”(DNAA)。
Messrs Chetan Jethwani & Co 律师事务所是于周一(2日),根据《刑事程序法典》第173(g)条文入禀撤控申请。
该申请声称这3项指控现在已“毫无根据”。
慕尤丁所涉的其中两项控罪,包括从Bukhary Equity私人有限公司获取1亿9500万令吉(据称是非法活动所得),并存入土著团结党的联昌国际银行账户。
他被控于2021年2月25日至同年7月16日期间,以及2022年2月8日至7月8日期间,在吉隆坡中环车站路的联昌银行分行犯下上述罪行。
3月13日,慕尤丁也于在莎阿南地庭被控从非法活动中获取500万令吉收益的罪行,此案件已移交地庭与上述案件合并审讯。
慕尤丁在其法定宣誓书中表示,吉隆坡高庭已于8月15日宣判他无罪,并根据《2009年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23(1)条文,撤销他滥权的控罪。
当时,高庭法官拿督莫哈末贾米尔认为,慕尤丁的控罪含糊、存有缺陷、毫无根据及没有犯罪详情,从而批准慕尤丁提出的撤控申请,判他无罪释放。
“既然高庭已裁定上述的控罪毫无根据,洗钱指控也是毫无根据的。”
然而,控方已向上诉庭提出上诉,要求推翻莫哈末贾米尔的裁决。
另一方面,副检察司旺沙哈鲁丁告诉《自由今日大马》,控方已致函地庭法官祖拉阿威,要求暂缓撤销洗钱控罪的聆讯,以等待上诉庭于11月29日做出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