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6日讯)董教总教育中心副义务秘书陈纹达称,以董教总教育中心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叶新田为首的代表与董总主席陈大锦为首的代表在上周六会面,以董总决定在新纪元大学学院的停车场及篮球场建立一栋楼一事做交流。
据陈纹达发出的声明,董教总教育中心有限公司的主要观点是新纪元的成立是替代被判 “死刑 ”后,肩负完成完整的华文教育体系的重责;如今正准备升格成为一所完整的华文大学前进;会议上大家都认同应该携手合作顺利完成任务;这也是华社的共同心愿。
“简略来说,我方(董教总教育中心有限公司)认为独大只是一个信托公司;独大有义务及责任确保献地团体的意愿得以维护及忠实的予以执行;也即是,此块地只能用于发展民族教育。董总则表达了对董教总教育中心有限公司董事会的组织架构表示的关心。”
声明称,董教总教育中心有限公司认同董总提出的应该以法律为基础,并建议董总成立一个法律小组与他们的律师商讨,一劳永逸解决过去留下的不足;不把矛盾留给接班的后代。
声明提到,董教总教育中心有限公司并不反对董总建设综合大楼,但必须是在合适合理的位置,而且不阻碍新纪元的发展与升格大学的申请,同时建议土地的面积有限,目前的市价高昂,应该建立更高的楼层;建议增加4层楼让新纪元做课室,不只地尽其用,也让综合大厦的建设合理化,不只符合华社的利益;也让利益最大化;而他们将负责增建费用的差价。
“董总认为增建会对工程的进展导致延误,不能及时完成。”
不过,声明认为,这场交流会在华教利益的共识下友好召开,气氛良好,会议先后由董总主席与董教总教育中心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致词,表达各自对维护华教及共同解决矛盾的决心。
声明指出,董教总教育中心的代表名单分别为:饶仁毅 (法律顾问)、叶新田、林裕(副主席)、陈纹达、蔡逸平 (义务财政)及莫顺宗 (新纪元大学学院校长)、傅琬诗、廖玉霞(行政部);而董总的代表则为:陈大锦、杨应俊(副主席)、庄俊隆(秘书长)、杨才国(副秘书长)、杨安山(财政)、涂兴全(中央常务委员)、黄再兴(中央委员)、潘光耀(中央委员)、陈贵源(中央委员)、梁胜义(执行长)、锺伟前(副执行长)及李岳通(产业管理与事务局主任)。
声明也指出,董教总教育中心有限公司在交流会后,即时开检讨会议并认为,展延几个月让土地的应用,让利益最大化是应该做的事,不能因为赶时间而不接纳新纪元增加4层楼的建议。
“董总80周年庆典重要,还是华教的最大利益重要?何况可以先把那一栋不受影响的新楼建起来,庆典活动可以在新楼进行,会议决定发信给董总表达看法。”
此外,陈纹达认为,有关董教总教育中心董事会组织架构,三机构杯葛不委派代表进入董事会是消极的作法;任何修改章程的建议除了得在董事会提出,也得让出席特大(EGM) 的会员看到三机构的诚意才会被认同,才会投票支持通过。
他认为,出席率是关键 ;过去也是因为出席率差才会修改章程把三机构各5位董事会代表根据平均出席率改为2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