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6日讯)社区安全联盟主席丹斯里李霖泰强调,虽然有必要为某些地方、场合和活动制定衣装规范,但政府部门的衣著规范必须是具体的指南,而不是武断的和临时的规定。
他今日发文告说,最近许多公众人士访问政府部门时的衣装要求问题再次浮出水面,在公众中造成混淆。
他指出,一些政府办公室的一些保安人员一直拒绝女性穿著他们认为“挑衅和不雅”的服装。
他表示,最近在柔佛新山发生的一起案件中,一名女士被政府机构拒之门外,尽管她的裙子在膝盖以下。
“那么,什么服装可以接受,什么不可以呢? 对于什么是可接受的,什么是不可接受的,是否有明确的指南?”
“是否所有保安人员都得到了他们主管的明确指示?”
他表示,一般指令或任何其他法规是否批准了具体规则?我们必须认识到,人民有权要求特定部门提供服务,而政府人员有责任迅速提供服务。
他指出,最近,移民局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官员一直在加班以满足护照申请和续签的需求,那里的保安人员对那些不遵守著装规定的人并不严厉。
他说,如果认为他们的衣装不合适,则必须礼貌地告知他们下次穿得更合适。他们不应该在第一次就被拒之门外,他们的需求必须首先得到满足,我们不应该优先考虑穿著而是服务。
“此外,访问政府医院和其他部门时需不需要衣装要求?另一个问题是:谁被认为不合适的著装冒犯了? 我们在劝告对象的同时,难道不应该教育政府官员不要过于敏感吗?”
他表示,如果必须告诉任何人穿著得体,那么该建议必须来自高级政府官员,而不是来自保安人员。根据定义,保安人员只负责处理与安全相关的问题,而不是礼仪。
他促请政府首席秘书办公室应该重新审视这个问题,并帮助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