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6日讯)2名律师和一名社运人士入禀起诉,要求法庭宣判大马反贪污委员会调查法官拿督莫哈末纳兹兰是违宪的。
起诉人是努尔艾因慕斯达法、斯里坎特和哈里斯依布拉欣,他们将反贪会主席丹斯里阿占巴基、反贪会及联邦政府列为答辩人。
他们寻求法庭宣判,反贪会无权调查在职法官,除非他们已被停职或免职。
他们也寻求法庭宣判,检察官无权就在职法官的罪行提起任何诉讼,因此对于莫哈末纳兹兰的调查是违宪的。
据他们的代表律师楼Messrs Malik Imtiaz Sarwar发表的文告,他们也向联邦法庭提出跟本诉讼有关的两道释宪问题。
“随著反贪会调查莫哈末纳兹兰,我们提出诉讼要求法庭诠释涉及三权分立和司法独立的宪法问题。”
他们表示,有关的调查是行政机关侵犯了司法独立和三权分立。
他们并不认为高庭、上诉庭和联邦法院的法官免于刑事调查或起诉,不过,他们强调,需要平衡调查和提起刑事诉讼的权利以及公众对司法机构的信心的关系。
他们表示,宪法提供了法官问责机制,并且是部损害公众信心的方式。
“该机制涉及以书面形式向首席大法官提出投诉,此类投诉可以罢免法官,任命仲裁庭作出决定,而有关法官可以被停职。”
同时,他们指控,面对反贪会称有权调查莫哈末纳兹兰时,政府和总检察长一直保持缄默,看似认同反贪会的观点,因此需要法庭诠释有关宪法问题。
反贪会首席专员丹斯里阿占巴基于4月底向《星报》证实,反贪会在接获投报后,已经开档调查,银行户头被指存有不明资金的承审SRC国际公司案的上诉庭法官拿督莫哈末纳兹兰。
《今日大马》在4月20日刊登的一篇由《今日大马》创办人兼著名政治评论家拉惹柏特拉的评论文章《法官莫哈末纳兹兰因个人户头中无法解释的100万令吉而被调查》。
文章指控,作为SRC国际公司案承审法官的莫哈末纳兹兰,收取了在逃大马富商刘特佐给予了200万令吉“服务费”,其中有103万6127令吉40仙被存入其马来亚银行(MayBank)个人户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