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5日讯)高庭驳回了前首相夫人拿汀斯里罗斯玛要求高庭法官莫哈末再尼马退审其洗钱和逃税案的申请。
再尼表示,罗斯玛去年曾试图取消他在太阳能舞弊案审判中承审的资格,但没有成功。
他说,既判例原则适用于第二次申请。
“我认为必须阻止她再次对此事提起诉讼。”
“公共利益要求诉讼必须有终局性,不应允许当事人一遍又一遍地讨论同一个问题。”
再尼说,罗斯玛担心的是,他目前正在审理罗斯玛的贪污案,他会受到不当影响,无法在没有偏见和公正的情况下履行司法职能。
法官表示,罗斯玛的第二次申请与第一次申请的理由大致相同。
然而,在第二份申请中,她还包括了 1MDB资产充公案(她是当事人)和纳吉的 1MDB 稽查报告篡改案。
本质上,再尼说第二次申请与第一次相同,罗斯玛只是在第二次申请添加了一些资讯,让其看起来可信。
“我必须补充说,当她将这两个案例包括在内时,我感到很困惑。”
再尼说,他在1MDB 资产充公案中驳回了控方扣押财产的申请,而1MDB稽查报告篡改案与她无关。
罗斯玛的律师菲罗斯表示,他的委托人不相信再尼会保持有意识的中立,因为法官“只是一个人,而不是一个机器”。
主控官拿督哥巴斯里兰曾表示,罗斯玛的申请是滥用法庭程序。
罗斯玛面临12项涉及709万7750令吉的洗钱指控,以及5项未能向内陆税收局(LHDN)申报收入的罪名。
她被指控在 2013 年 12 月 4 日至 2017 年 6 月 8 日期间犯下上述罪行。
再尼允许罗斯玛申请暂缓诉讼,等待上诉法院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