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9日讯)少年夜骑遇车祸案,上诉庭将在5月11日为涉案女司机沈可婷的上诉申请进行案件管理。
根据法庭电子系统e-Filing显示,沈可婷的上诉案将于5月11日早上9时,由上诉庭副主薄官莫哈末凯里通过视讯主持案件管理。
由拿督拉威德兰为首的上诉庭三司,昨日一致批准沈可婷的上诉准令及暂缓令的申请,而承审此案是另两名法官是拿督李兴昌(译音)及拿督纳兹兰。
上诉庭昨日批准沈可婷以1万令吉保释金及1名担保人的条件,保外候审,担保人是她的家人。
沈可婷昨日也完成了保释程序,恢复了自由身。
沈可婷的代表律师法依扎昨日指出,将在14天内向新山高庭入禀上诉通知书,并细化正式上诉时所必须提出的法律课题。
他指出,随著上诉庭批准上诉准令的申请,新山高庭法官阿布巴卡必须准备好案件的书面判词。
沈可婷是在2017年3月28日在新山推事庭被控,她被控于2017年2月18日凌晨3时20分左右,在新山内环公路鲁莽及危险驾驶,导致8名骑脚踏车的少年死亡,因而抵触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1(1)条文(危险驾驶导致他人死亡)。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2至10年,或罚款5000令吉至2万令吉。
经2年审讯,沈可婷在2019年10月28日被判无罪释放。
在推事庭两度宣判沈可婷无罪释放,但在控方提出上诉后,新山高庭法官拿督阿布峇在今年4月13日推翻推事庭的判决,宣判其罪名成立,监禁6年及罚款6000令吉,并不批准她暂缓执行刑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