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8日讯)民主行动党武吉牛汝莪国会议员蓝卡巴星认为,沈可婷于2019年被判无罪释放时,总检察署就不该提出上诉。
他今日在布城司法宫接受媒体访问时指出,决定上不上诉,是当时总检察长的特权。
沈可婷早前在2019年10月28日,由新山推事庭判定无罪释放,惟当时的总检察长是希盟政府所委任的丹斯里汤米汤姆斯。
蓝卡巴星说:“我认为,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总检察署是有权对判决提出挑战,但我认为它(案件)当时就应该停止。从我所读的内容,我认为已提出足够多的疑点了。”
他指出,当时完全是汤米汤姆斯的决定,所以他们也不能对此发表进一步评论,也不能对此发表负面评论。
对于今日上诉庭批准沈可婷的上诉准令和暂缓行刑申请,蓝卡巴星赞扬控方今日没有对这项暂缓令申请提出反对。
他表示,意味著这起案件中肯定存在一些值得考量的问题,特别是在前两次的判决中,沈可婷都被判无罪释放。
“今天的裁决是公正的,我们今天代表行动党出席,是为她声援,并将一直支持她。”